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

2009/6/13 楊乃文 Have Faith 演唱會

上一次參加楊乃文 back to music演唱會在2001/7/7 , 距離已經9年的時間 .... 我隱約記得那一天也是個雨天( 我查了一下中央氣象局的記錄 ,還真的是雨天 , 我的記憶力還可以吧) , 記得那天 ...和我的死黨Kimberly在台大體育館度過一個開心又感傷的晚上 , 只記得有些歌會讓心中起一陣涼涼的感覺 , 很想哭又哭不出來 , 熱鬧的空氣中, 感動淚水在我的眼眶裡打轉 (可能當時我是個脆弱的女生 ..哈) .

2009/6/13 在小巨蛋我又聽到很多首9年前一樣的歌曲 , 我和歌手一樣又老了9歲 ,但我確定那晚我和9年前一樣帶著年輕的心 ,開心的聽著好聽的歌.


Faith 是位很有個性的歌手 ,酷酷冷冷不愛笑不愛說話是她的特色 ...

2009年的英文專輯(Self-Selected 我自選) 我還沒買來聽 , 這次在演唱會聽到她唱 Coldplay-The scientist ....很喜歡


原唱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8f1nbxS2ctg




ptt 熱心的板友分享了 6/13 的歌單
1.Silence
2.Monster
3.不要告別
4.電視機
5.Queen
6.太驕傲
7.那天
8.Miss Underwater
9.祝我幸福
10.女爵
11.應該
12.星星堆滿天(Faith +Eason)
13.Perfect Day(Faith +Eason)
14.十年(Eason+Faith合音)
15.Somebody
16.你就是吃定我
17.今天清晨
18.After hours
19.The scientist
20.證據
21.靜止
Encore:
22.Be in love
23.我給的愛
24.愛上你只是我的錯(Faith+李雨寰)

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

好文章分享 - 風吹乾了我就走

感謝一位好友分享這一篇文章給我 , 是否曾經也有過同樣的心情


http://blog.udn.com/DDPisShit/3032972

風吹乾了我就走【王文華】
2009/06/11

活到某個年紀,吃過足夠苦頭,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。
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,你要順著風走……


拿得起,放不下 相遇簡單,告別難。

找工作,找愛人,都簡單。離開他們,難。

追求,是科學。放下,是藝術。
對於工作、愛情、友誼、名利,大部分的人,包括我,總是放得太晚。

一個星期三的早晨,我從陽明山苗圃登山口上七星山。前半段輕鬆,過了七星公園,石階變得陡峭。
繞了幾個彎,到一個轉角,一位老先生坐在路邊。他光著上身和雙腳,洪亮地叫:「早!」
我邊喘邊回應:「早!」他吃著蘋果,氣定神閒。我猛吸空氣,狼狽不堪。

我們在窄小的石階上對看一分鐘,一句話都沒有。我看著他的臉,猜測他已經七十歲。
他背後的樹上掛著一件白色汗衫,不動如山,好像也有七十歲。
「不冷嗎?」我問。
「不會啊。」他給我一片蘋果。
「天天爬?」我猜天天爬的人身體才那麼好。
「偶爾來。」他微笑說。
他如此省話,我還有一半路要爬,所以站起來準備走了,「我先走了。你是往上還往下。」「往下。」
「待會兒我下來時也許還會見面。你會坐多久?」
「不一定,」他看看樹上的汗衫,然後說:「風吹乾了我就走。」
他講的是汗衫,還是人生,當時我不知道,也沒有多問。

晚了三個月

在人生很多事上,有的人總是走得太早,有的人太晚。我屬於後者。
工作上,我依戀安逸。當早已不能發揮所長,或賺進大把銀兩,我還原地踏步,不忍離開。
感情上,我更難放手。當感動、感情、感覺都慢慢消失,忌妒、猜疑、爭吵慢慢開始,我還是苦苦相逼,一定要逼對方講出道理。
對我這種人,任何事結束的時間,比應該結束的時間,都晚了三個月。
如果三個月前離開,拿的遣散費比較高,也可以很快找到新工作。現在離開,遣散費減半,僅有的少數工作也早被搶完。
如果三個月前離開,你們還可以做朋友。因為爭吵僅止於動口沒有動手,你也還沒有跟另一個男人狹路相逢。
現在離開,所有美好回憶都被最後的醜陋掩蓋,你們在彼此心中從成人,變成小孩。

為什麼不走

誰想要這種結果?雖然當初也知道拖下去會有風險,但最後的結果預料不到,而且常比預料的更糟。
不走的原因,是以為人定勝天。
只要我努力加班,會拍馬屁,不可能裁到我。殊不知老闆自己都要被裁,哪還能夠保你?
只要我忍氣吞聲、努力挽回,她一定還會愛我。殊不知愛情不是健身,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穫。
就算有對等關係,也剛好相反。我們常是以最壞的態度,對待對我們最好的人。
因為相信人定勝天,我們總是想挽回。所以辦公室或街頭,常有人拉拉扯扯、威脅利誘。
丟在地上踐踏的,除了美好的回憶,還有僅存的尊嚴。很不堪的場景對不對?相信我,我們都當過主角。

不甘心

不走的另一個原因,是不甘心。
我在公司二十年,這公司是我幫忙創建的,我一輩子都給了公司,你怎麼可以裁我?
我跟你在一起二十年,幫你打下事業。我把青春全給了你,你怎麼可以愛上那個狐狸精?
很庸俗的台詞對不對?相信我,我們都說過。
當我們從觀眾變成主角,講出曾瞧不起的台詞,心中的情緒不是憤怒,而是不甘心。
為什麼我付出這麼多,得到這麼少?為什麼我對你這麼好,你也曾經對我那麼好,但如今我是流浪貓,你把我當成路上的一泡尿?
有沒有一個開關,只要我找到、打開,老闆或情人會立刻回心轉意,我們馬上可以回到從前。
有的!一定有的!所有分手之際的歇斯底里,都是想要找到那個開關。
但並沒有那個開關。企業不講道理,愛情更沒邏輯。當老闆或情人變了心,他就變了心。
風度好的會編個藉口,風度不好的乾脆換個門號。你永遠不知道真正的答案,因為那個變心的人也不知道答案。
就算有那個回到從前的開關,也不是一開即亮,而是慢慢發光。一見鍾情只需要一個眼神,破鏡重圓要花上整個餘生。

自然節奏

如果該走的遲早要走,那該什麼時候上路呢?
我當然不知道,其實也不想知道。分手若有公式,那段愛情也許根本就不值得開始。
這就是七星 山老 先生給我的啟示:遵循自然的節奏,風吹乾了就走。
當你對這份工作或愛情已經很久沒有感覺,緣分應該就真的盡了。當你持續地懷疑老闆在為難你,老闆應該就真的是要請你走路。
當你持續地懷疑老公有外遇,十之八九你老公在胡搞。
活到某個年紀,吃過足夠苦頭,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。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,你要順著風走。
不過「直覺」跟「本能」常是矛盾的。當我們直覺到老闆討厭我們,本能的反應是辯解。當我們直覺到另一半有外遇,本能的反應是去抓姦。
辯解和抓姦,只會讓對方更反感。逆風而行,能走多遠?

今天不登頂

我告別老人,走向七星山主峰。山頂風大霧濃,一個人危險。我想了想,在山頂前一百公尺折返。
為什麼一定要攻頂?為什麼一定要插旗?為什麼一定要說清楚?幹嘛非得水落石出?
走到這,其實一切都已明朗。最後 一百公尺 的朦朧,可不可以就讓彼此留在回憶中珍藏?
下山時,老人已經走了。現場的果皮清得乾乾淨淨,彷彿從來沒有人坐在那裡。
我在他剛才坐過的地方坐下,五分鐘過去,發現那位子其實根本沒風。
我笑一笑,這個老傢伙,誰知道他在這裡坐了多久?誰知道沒風的地方,衣服要多久才乾?

我不想追究,慢步下山。然後在我的心底,吹起一陣暖風。人生很多糾纏,但風已將它們吹乾。
曲終人散,我還待在原地幹嘛?上路吧,前方還有更多美景呢。